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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建立高层次协调机制

作者: 迟福林   时间: 2010-05-09    已有人阅读过

应当看到,新阶段的政府转型,已经超越了过去30年增量改革的范围,更多的将是对计划经济时代政府经济社会管理体制中最核心部分的突破。这些最核心的领域,很多方面都与既得利益相联系,没有一个高层次的改革协调机制规划、设计和推进,政府转型很难达到预期目的。

1. 超越具体利益是政府转型最基本的要求

在第一次转型与改革的进程中,国家体改委是过渡时期的一个体制安排,但国家体改委扮演了一个利益十分超脱的角色,比较好地扮演了改革的研究者、组织者、规划者的角色,对当时克服重重阻力突破计划经济的藩篱,发挥了历史性作用。与第一次转型主要是增量改革相比,第二次转型的主要特征是存量改革,存量改革最重要的已不再是意识形态的问题,而是主要克服具体的政府利益、官员利益,实现政府自己改自己的目标。因此,第二次转型更需要一个高规格的改革协调机制协调利益关系,突破既得利益的束缚。

2. 建立高层次的改革协调机制规划和设计改革

新阶段的改革实质上是以政府转型为重点结构性改革,既涉及政策体系的创新,又涉及政府自身结构的变革,还涉及政治体制改革。为此,需要有一个“超脱”的部门对结构性改革进行总体设计、统筹谋划、组织协调。第一,近年来改革出现的种种问题,比如,改革的不到位、改革的扭曲变形,都与缺乏改革的战略设计和规划直接相关。推进新阶段的结构性改革,需要有一大批利益超脱的机构和人员专门从事预先研究、统筹谋划、组织试点、综合协调、及时收集和反馈改革信息等工作,组成为领导提供改革决策建议的“参谋部”。第二,结构性改革在很大程度上超越过去增量改革的范畴,更多地强调对旧体制核心部分的突破,这就需要由权威的机构牵头组织协调。第三,改革要综合配套、前后衔接,要有机构精细统筹。改革又是权力、利益的调整,不宜由主管部门自己负责自己主管业务的改革。为此,在中央层面建立一个研究、统筹、协调、组织试点,专司改革的高层次综合机构显得尤为重要。

专栏3.13:关于建立改革协调机制的三种方案

 从领导和谋划改革的要求看,建立改革协调机构的主要任务是:第一,加强对改革的统一领导,审时度势,把握机遇,综合协调各方面改革的顺利推进;第二,强化改革的决策机制,对每一项重要的改革做好总体部署,使改革决策机制更加统一有力;第三,坚持统筹兼顾、综合配套,对各方面的改革实施具体、统一协调;第四,综合把握改革的总体情况,并推进综合性改革试验和专业性、地方性的改革试点。

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我们设计了三种建议方案。

方案一:建议成立由中央直接领导的中央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这个方案,有利于配套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

方案二:建议成立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协调小组,对经济体制改革实施全面统一领导和协调。这个小组要由国务院总理直接领导和负责,其成员可以由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等各部委的主要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

方案三:建议在国家发改委的基础上,扩大其改革协调职能,组建经济体制改革协调办公室。该办公室直接对成立的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协调小组负责。

此外,我们还建议发挥独立研究机构在改革研究中的作用,并鼓励和支持其进行高层次的改革研讨活动。同时,建议建立国务院改革专家咨询机制,以便更直接、更广泛地听取专家意见。

资料来源:改革攻坚,需建立和完善协调机制——访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迟福林[N中国经济时报,200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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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迟福林
出版社:中国经济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0年03月
定价:49.00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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