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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构建利益表达的多元化渠道,协调不同群体利益关系,为有效推进社会体制及相关领域改革创造条件

  时间: 2010-05-10    已有人阅读过

改革30年来,中国社会已经形成结构分化、利益多元化的格局[1]。在当前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格局基本形成的情况下,改革环境和改革动力发生了很大变化。经过30年的改革,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建立,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均衡机制却一直没有建立起来,由此导致利益关系严重失衡,形成扭曲改革的机制。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收入分配不合理、公共服务不足、群体性事件多发等问题,也是社会结构失衡、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缺位的表现。

社会公正是新阶段重建改革共识,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关键原则[2]。在新的形势之下,重新形成改革共识、凝聚改革动力、掌握改革主动权,突出公正原则,必须把构建利益均衡机制作为一项重点任务。短期内应对危机、转变增长模式而做出的一系列政策调整,也必须在这个背景下考虑。这些举措涉及到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很大程度上会受制于不同社会群体力量对比关系的影响,尤其是受到既得利益集团的掣肘。为了保证政策、改革的实施不被扭曲,取得应有的效果,必须创造一系列的体制保证和社会基础,加强社会建设,落实“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扩大公民依法参与公共治理的空间,形成利益的表达对话机制和有效的诉求表达渠道,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均衡机制,协调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格局,并把构建公共治理框架,形成新型的国家-社会关系作为基本条件。

1. 加强公民合法权利的保护,构建利益均衡机制

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均衡的机制,核心是在承认利益分化的基础上,在公平的原则下,通过法律、政策等手段,构筑有效的谈判沟通和意见表达的平台,保证社会中不同的群体、不同的阶层进行利益博弈时,拥有平等的权利和能力。尤其是对于弱势一方,在利益受损时,能够通过制度化的形式和渠道,有效进行利益表达,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或获得相应的行政、司法救济。

1)保护弱势群体正当权益。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分化是必然的现象。目前的问题是,由于外在的条件限制,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利益表达机会和表达途径的不均衡,造成弱势群体利益受到侵害,缺乏保护能力和有效的救济途径。近些年在城乡征地拆迁、工人下岗失业、劳资关系、城市物业管理等方面,这一问题尤其突出。依据公正的原则,为构建均衡的利益表达机制,要推进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建设,比如,修订相关法律,贯彻信息公开原则,健全信息公开、听证、检举等公共参与制度,强化司法独立地位,疏通信访渠道,赋予弱势群体保护自身权益的行动能力。在当前应对经济压力、转变发展模式的情况下,尤其要注重规范劳资关系[3]。除法律手段和政府监管之外,特别要积极发挥工会作为工人群众组织的应尽职能,提高劳动者的谈判地位,保护劳动者法定权益(包括获得与劳动相适的薪酬、安全的劳动条件等)不受侵害。

2)遏制特殊利益集团的衍生。利益集团的存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当前部分领域已经形成这样的趋势(如房地产商、行业垄断企业等)。特殊利益集团的大量衍生,对公共政策制定和实行产生重大影响,提高交易成本,导致政策有失公正,侵害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改革扭曲,阻挠改革深化,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公正[4]。推进改革进一步深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遏制特殊利益集团的衍生。为此,一方面需要加强制度建设,深化市场改革,规范权力与市场的边界,防止权力寻租;另一方面,要构建公共治理框架,尊重公民的民主权利,建立利益表达的多元化渠道[5]

3)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国家的自主性与超越性。在构建均衡的利益表达机制的过程中,政府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政府要保持其自主性与超越性,克服自利化的倾向,避免被特殊利益集团所俘获。政府要逐步退出具体的经济建设领域,加强公共服务职能,推进信息公开、民主决策机制的建设,促进形成现代的公共治理体制,构建协调的国家-社会关系。这些都需要通过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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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迟福林
出版社:中国经济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9年03月
定价:38.00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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