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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政府管理方式

  时间: 2010-05-11    已有人阅读过

  提高政府对危机的应对能力,对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提出了迫切的要求。尤其是政府应当加快推进决策民主化进程,使应对危机方案能够获得最广泛的支持。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还应建立以基本公共服务为导向的业绩评价体系,提供解决民生问题的制度保障。推进大部门体制改革,应把重点放在决策执行监督严格分开上。

  1. 建立政府应对危机重大决策民主程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决策制度,健全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拓宽决策思路,优化决策方式,提高决策水平,使政府决策能更好地兼顾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与公民个人利益。

  (1)明确政府行为准则,推动科学决策。以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为决策的基本准则,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内容和程序的合法性,并坚持权责统一的原则。

  (2)依法规定各类行政决策主体的决策权限,严格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健全行政决策责任制度,优化行政决策信息系统,健全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制度、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制度、重大决策事项的听证和公示制度、专家咨询和评估制度,实现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与法制化。提高政府执行力,重组政府业务流程,完善行政执行机制。

  (3)进一步拓宽民主决策渠道,探索建立重大决策市民听证会制度。尽快制定并落实“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具体实施细则。凡是政府重大决策,特别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法规、规章、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要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向社会听取意见,事前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事后向社会公告,尊重多数人的意愿,充分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2. 建立完善应急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客观上会出现突发公共事件增多的现象。如何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成为各级政府面对的一个重大课题。

  (1)建立突发事件反应机制。针对突发事件松散性、隐蔽性、破坏性、多样性等特点,必须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管理处理机制,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加强主管部门的协调能力,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处理有关事宜。加强应急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信息报告的责任、标准、程序、时限、渠道、协作等具体要求,以保障能够提供准确、及时、全面的应急管理信息。

  (2)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演练和培训,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社会应对突发事件引起波动的抗衡能力和缓冲作用,未雨绸缪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3)加强对公众的危机教育。加大宣传的力度,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建立信息畅通的渠道,使公众对突发事件有清晰的认识和判断,以理性的态度对待突发事件。

   3. 以基本公共服务为导向,建立政府业绩评价体系

   面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压力,必须尽快建立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评价体系,促进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

  (1)建立以基本公共服务为导向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纠正“重经济指标,轻公共服务”的倾向,强化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考评。绩效评估体系应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失业保险、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公共就业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内容。基本公共服务评估指标应该逐步以结果为导向,而不是仅仅评估基本公共服务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投入,避免忽视供给结果和质量。

  (2)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评价指标体系。当前,中国已经确立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从现实看,还缺乏应有的评价标准。要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评价指标体系,必须把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政府政绩考核的依据,坚持透明性、公开性,以公民满意为尺度,积极引入外部多元的评估机制,探索建立一套合理有效、可操作性强的指标体系,包括目标制定、执行、评估等环节,涉及评估主体、评估方法、沟通反馈等过程。

  (3)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府问责制。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关键环节入手,加强政府问责。一是将基本公共服务作为政府问责的重要指标;二是强化对农村和农民工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问责;三是加强对地方政府在本辖区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问责;四是构建全流程、立体式的问责机制,使基本公共服务的决策、执行都纳入问责范围,使行政系统内部问责、立法机构与参政机构问责和社会舆论问责有机地结合起来。

5.1 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指标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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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迟福林
出版社:中国经济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9年03月
定价:38.00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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