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书

改革是推动和谐社会的根本动力

  时间: 2010-05-23    已有人阅读过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目标,是在深刻总结历史经验、把握现实矛盾的基础上提出的,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重大举措。十六届五中全会公报进一步指出:“要按照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强调“十一五”时期必须“认真解决前进道路上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为后十年顺利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构建和谐社会的提出,标志着党的执政理念的历史性突破,也标志着中国社会将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涉及整个社会的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以及意识形态各个领域。特别是在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如何通过改革的继续深化,构建和完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体制基础,是一个更为紧迫而艰巨的课题。27年来中国改革与发展的经验证明,体制改革与社会发展始终是一个互动过程。

一、构建和谐社会是社会转型时期的重大主题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中国成功地突破了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束缚,初步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基础框架,实现了由封闭型经济、社会向开放型经济、社会的转变。中国经济以持续20多年的快速增长,推动了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社会财富和人民生活的总体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改革及其所释放出来的巨大社会生产力,为形成一个充满生机活力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了重要的体制基础和物质条件,同时也为未来社会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

然而,由于中国仍处于经济社会发展和转型的特殊时期,工业化从劳动密集型经济到资本、技术密集型经济的转化,现代化过程中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封闭型经济向参与国际分工与竞争的开放型经济转变,这些过程与体制转轨进程交织在一起,使得社会发展中的新旧矛盾呈现出异常复杂的状况。因此,在较长的时期内,如何构建和谐社会依然面临重大挑战。

首先,和谐社会应该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并进的社会。我们过去一段时间,重经济增长,轻社会发展,造成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不仅与和谐社会的目标相悖,而且经济发展本身也受到了制约,造成消费增长不力,主要靠投资拉动增长的局面。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物质前提,但是,经济发展不等于单纯的经济增长,经济增长如果不能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质量的整体提高结合起来,不能促进普遍的社会公正与社会进步,就可能加剧社会矛盾。因此,必须改变旧的GDP增长观念,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形成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

其次,和谐社会应该是城乡协调发展的社会。近年来,我国城乡经济发展差距在逐年扩大,农民增收难,特别是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如基础教育、公共卫生服务、社会保障事业投入不足,严重滞后于城市发展,已经阻碍了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三农”问题不仅仅是涉及农民的问题,而且是涉及经济转型、城乡关系、体制结构的综合性问题。必须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高度,通过综合配套改革,形成城乡协调发展的机制。

第三,和谐社会应该是各地区共同发展,共同提高的社会。我国的地区发展很不平衡。从全国来看,东中西部经济发展呈现阶梯形下降趋势。如何加快中西部地区的发展是我们面对的重大课题。西部大开发已经实施了很长时间,中部各省也开始提出“中部崛起”的口号。但是,发展不仅仅是上项目、拉投资、搞基础建设,中西部的差距更多地体现在观念和制度上。中西部的发展不是一朝一夕之功,要发展中西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关键是改变观念,落实科学发展观,搞好体制创新。

第四,和谐社会应该是人与自然长期协调相处的社会。过去我国的经济增长基本上是粗放型的增长,在很大程度上是以高投入、高消耗为代价的,这不是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我们要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发展机制,为社会发展提供可持续利用的资源基础和生存环境,尽可能减少因环境污染、资源破坏对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造成的不良影响。

中国的发展已经进入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的阶段,从国际发展经验来看,这个时期往往是产业结构快速转型、社会利益格局剧烈变化、政治体制不断应对新的挑战的时期,也是制度变革与发展阶段相互重合与互动的历史阶段。其中,制度创新既是化解矛盾与冲突的最主要途径或方式,也是成功跨越这一历史阶段的基础。制度创新的深刻性质并不取决于变革的方式是激进的还是渐进的,重要的是创新是否实实在在地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并且建立了合理、公正而有效的解决社会矛盾与冲突的新机制。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应高度重视制度或体制创新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我们既不能陶醉于20多年来改革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无视改革不平衡所带来的负面作用和影响,也不应把这些负面影响不加分析地归咎于改革基本方向的选择,继续深化改革依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动力。

二、当前制约构建和谐社会的体制性因素 

改革本质上是利益关系的调整,但是,这种调整不是人为地重建和固化一种新的利益格局,而在于形成一种公平、富有效率的利益调节机制。这样一种利益调节机制的形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制基础。中国在改革前的利益关系大体上是一种相对的“平均主义”格局,之所以是相对的,主要是这种平均主义是建立在城乡不平等基础上的,并且无视个体(个人或经济单位)贡献的多寡,不仅严重制约了经济效率的提高,而且背后隐藏着极大的不公平。在这个意义上,打破平均主义、重建新的分配关系,既是改革的起点,也是改革的必然结果。然而,在利益分化导致社会分层的过程中,由于传统体制某些重要环节改革的滞后,制约了公平、有效的利益调节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并在相当程度上成为影响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制性因素。当前,中国社会存在的收入分配差距扩大、市场秩序混乱、官员腐败、法治不健全等问题,都具有一定的深层体制性原因。

1. 行政性资源配置中的权力市场化问题

资源的行政性配置在任何社会都是存在的,但由于权力运行的特殊性,为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效率,同时也为了防止权力“寻租”性腐败,成熟的市场经济都严格限制其介入的领域,并且对权力运行实施有效的监督。中国在体制转轨中虽然大幅度减少了行政性资源配置,但行政性资源配置不仅在国有经济部门依然普遍存在,而且近年来已经出现向非国有部门渗透的迹象。

社会资源的行政性配置“客观上”存在着权力市场化的可能。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利用产品“双轨”价差牟利,到20世纪90年代要素市场化中的“寻租”,人们不难观察到大量权力市场化的现象。近年来,在土地转让、资金信贷以及股权融资等领域,权力市场化的现象依然没有止步的迹象。问题在于,权力作为个人或群体的资源参与市场化,本质上是对社会财富的瓜分,它在形成少数“暴富”阶层的同时,不但侵犯了他人创造社会财富的收益,而且减少了社会可支配的经济资源,削弱了社会调节贫富差距的能力,加剧了经济转轨期社会的利益关系失衡。

就中国向市场经济转轨而言,基于个人能力和公平竞争导致的效率和收入差距不是社会争议的焦点,真正的焦点之一在于转轨中行政权力参与市场化分配产生的不公平。行政性资源配置中的权力市场化是社会财富占有和分配不公的最主要因素,其负面影响要远远大于市场调节机制本身的缺陷和社会调节机制的不完善,而且还使后者产生严重扭曲。权力市场化导致了许多领域仍然是血缘和裙带关系盛行,抑制了基于个人能力的公平竞争,市场运行中的优胜劣汰机制往往演变为逆向淘汰,从而加剧了社会利益关系的失衡。权力市场化也对改革本身构成严重扭曲和制约,在一些本不该由市场发挥作用的领域,出现了利用市场化牟利的“假改革”,而在一些应该大力推进市场化的领域,市场化改革却步履维艰。

2. 要素市场化滞后的问题

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最基本特征是市场机制主导资源配置。中国改革在推动市场化的进程中,取得重大进展并且也是最成功的方面,是重塑了多元市场主体和产品市场化,而在对市场经济体制形成具有决定性意义的要素市场方面,市场化的进展明显滞后。这是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也是影响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

在基本要素市场发育和形成过程中,劳动力是最早市场化的要素。不过,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劳动力市场化主要还是一种“体制外”的存在,以农民短期流动打工为主,是与农民非农就业相联系的市场。农村改革使农民个体初步获得了具有基本生存保障功能的土地,为农民短期流动打工和劳动力市场发育提供了初始条件。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国有企业用工制度改革以及非国有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就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农民的非农就业不再局限于短期流动,出现了长期性、职业化的城市化特征。在这种情况下,与传统“农民工”概念相联系的制度性安排已经明显滞后,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社会保障成为劳动力要素市场化中的突出问题。

土地要素大规模市场化始于1992~1993年,并且初步形成了以政府垄断出让为特征的一级市场,以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形式为特征的二级市场。土地市场化中的问题突出反映在土地一级市场功能定位和转让程序方面。政府垄断土地征用的前提是必须保证用于公共事业,商业化用地交易不应运用行政权力,而应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但在实际运行中,政府几乎排斥了土地使用权拥有者参与交易的权利,直接成为市场交易的主体。在土地市场化中,政府和土地开发商成为最大获利者,土地使用权拥有者的利益不同程度地受到损害。近年来,在城镇拆迁和农地征用环节中发生的大量民事纠纷,并非仅仅是利益补偿问题,而且深刻反映了政府垄断征用与市场化的矛盾,反映了政府在土地市场化中的功能定位和权力运行程序方面的缺陷。

资金要素市场化滞后集中反映在借贷市场和股权融资市场方面,其基本特征是以服务于国有企业资金需求为主。这种状况不仅严重不适应市场主体多元化的现实,而且蕴藏着极大的系统风险。在国有银行垄断借贷市场的情况下,资本约束不足,难以形成有效的风险防范和效率激励机制,从而造成银行系统大量不良债权。股权融资市场问题一方面是层次单一,无法满足现实的融资需求,另一方面是全国性股票市场存在严重的体制性缺陷。特别是股票市场,政府监管机构与交易所、主力投资机构实际上是“主管部门”与管理对象的关系,这是大量劣质公司得以上市并难以被市场淘汰的重要原因。近年来股票市场持续不断的下跌走势表明,如果不从根本上克服体制性缺陷,股票市场的融资功能将受到严重影响。

来源: 中国改革论坛 [关闭] [收藏] [打印]

分享到:
联系方式(欢迎推荐图书、作者、原创)
电话:0898-66189066
邮箱:info@cird.org.cn
作者:高尚全
出版社:中国友谊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0年03月
定价:39.80元元
© 中国改革论坛网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琼ICP备10200862号 主办单位: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
建议用IE5.5以上版本浏览 技术支持: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esign by Ciya Interactive